一、项目基本情况:合肥学院2021年拟报废处置所涉及的单项资产评估价值。
经主管部门批准,合肥学院委托安徽安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2021年拟报废资产以2021年8月10日为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皖安和评估字(2021)175号评估报告,现予以公示。
二、公示内容:
1、评估机构:安徽安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见附件一;
3、评估结果,见附件二。
三、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7日止。
四、对评估报告意见请反馈至合肥学院公管处国资科党老师,地址:合肥学院锦绣大道99号行政楼418办公室,电话62158097。
合肥学院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