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1845
因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现将《关于合肥学院2021年拟报废处置资产评估情况的公示》的公告公示期延长至2021年9月10日,即公示期为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
特此公告。
合肥学院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