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合肥学院2021年拟报废处置资产评估情况的公示期的公告

发布者: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1845

因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现将《关于合肥学院2021年拟报废处置资产评估情况的公示的公告公示期延长至2021年9月10日,即公示期为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


特此公告。

 

合肥学院  

20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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