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从安徽省纪委监委获悉,近日,该省纪委监委联合省委组织部选编6起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释放激励担当作为信号。
此次选编的6起案例涉及房产办证、国有资产出租、招标采购、国有企业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村干部决策等常见领域问题,包括免予问责、从轻减轻问责等不同情形,通过阐明事实、讲清道理、列明政策依据,传递“三个区分开来”理念,为基层执纪执法提供借鉴。
“对这些党员干部免予问责、从轻减轻问责,在当地引起较好反响,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组织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积极为担当者担当的精神。”安徽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执纪执法实践千差万别,案例重在发挥示范效应,旨在从思路、理念方面启发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思考问题,开展容错纠错工作。
据悉,自2019年起,安徽省纪委监委共发布5期46起容错纠错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均来自该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实践。记者注意到,不同于之前案例主要涉及镇村干部,本期典型案例既有处级干部,也有国企组织,覆盖层级更广泛,且多为情形复杂的追责问责案件。这与该省纪委监委在筛选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密切相关。
“追责问责案件涉及人员多、链条长,办理此类案件时,如何做到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纪法情理融会贯通,是难点更是重点,案例提供了最鲜活的教材、最直观的印证。”安徽省六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据了解,下一步,安徽省纪委监委将持续跟进指导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典型案例,并结合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专题研讨,多措并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履职水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稳慎追责问责,实事求是容错纠错,更好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负责。(记者 徐菱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