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会成员因个人原因,选择自退,需向各部门部长提交500字自退情况说明,各部门部长上报主席团,由主席团最终决定人员能否离会。部长级同学无权决定。
2、学生会成员在实习期、非实习期期间,因个人态度问题,无视合肥学院学生会相关规章制度者、影响工作者,各部门部长可向主席团提交500字劝退情况说明,主席团商议后向各部门部长反馈,最终决定人员是否能够离会。部长级同学无权决定。
3、所有学生会成员,值班和会议无故缺勤满三次,直接劝退。
4、如被劝退人员不愿离会,经由部长级大会表决通过后可直接开除。
5、人员自退、劝退、离会结果确定,主席团需向所有学生会成员作出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