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发布者:电子系发布时间:2020-01-31浏览次数:627

合肥学院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编号:年  月  日

姓名


录取专业


考生号


录取通知书编号


联系电话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原因(附证明

和申请报告)




申请人: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

意见




签  名:              日期:

学院意见盖章



  

院长签名:           

日期:



  

院书记签名:          

日期:

保卫处(入伍)/公管处(因病)

意见




签 名:   

日 期:

学生处

意见




签 名:   

日 期:

教务处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分管校长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申请须知:

1.对患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应征入伍的高校录取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2.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持县级以上医院治疗康复证明、录取通知书及《合肥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入学申请表》,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3.因参军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4.本表一式五份,教务处、学院、保卫处(入伍)/公管处(因病)、学生处、财务处和学生本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