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说明
1、《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为复写纸,填写时请用力书写或分两次填写以确保四页字迹都清晰,建议分两次填写,如采用分两次填写,请注意:第一次填写之前,先在第二联后垫上一张稍厚些的纸再填写,以免字迹渗入第三、四联而导致无法进行第二次填写。
2、 ①“甲方(学生)基本信息”栏:由毕业生填写,培养方式为并轨,学校联系部门为学院,联系人为辅导员,联系电话为辅导员办公室电话。
②“乙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栏:由用人单位填写。
A、“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要符合编码规则,且要准确填写(不含“-”,9位)。“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可以通过百度搜索“组织机构代码”查询,或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nacao.org.cn/ )查询。如果单位是企业,也可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中填写15位的企业工商注册号,企业工商注册号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当“单位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或部队时,无法查到组织机构代码的可以填“无”。
B、单位名称是以“院,所,校,社,馆,台,站,中心,园,小学,中学,大学,处,办公室,局,会,队,中,小,科”这些结尾的,单位性质才能选机关、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单位名称含“公司”的单位性质都要选企业,具体选“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请据实选择。单位性质中的“其他”选项尽量不使用。
③协议“第一条——第七条”:毕业生确定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由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填写具体内容。
④“甲方意见”栏:毕业生确定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填写意见并签名。
⑤“乙方意见”栏:用人单位确定与毕业生签约后,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的,此栏可略。用人单位无用人自主权的,此栏一般加盖接收档案的人才市场公章。“某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的含义是:有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可直接接收毕业生毕业后的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人事关系。一般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有制性质单位。
二、使用说明
1、《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一人一号一份,一份四联,仅限本人与用人单位签约时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姓名涂改无效。
2、《就业协议书》因为是复写纸,所以在使用时应避免划痕、折皱或污损。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慎重签约。
4、为维护双方权益,避免在签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口头达成的签约或解约事宜应以书面形式在“第二条”或“第五条”内注明。
5、与用人单位签好《就业协议书》、手续完备之后,白联、蓝联交辅导员,黄联交用人单位,红联自己保存。
6、部分学生因考研或其他原因目前暂不需使用《就业协议书》, 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协议书》。
三、核查说明
为保证《就业协议书》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各学院辅导员对毕业生上交的《就业协议书》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核查:
检查“甲方(学生)基本信息”和“乙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填写是否准确、规范;
对用人单位的联系电话辅导员要进行电话确认,确保该信息准确无误;
核查用人单位的公章必须是企业的法人章、人力资源专用章,不能是其他章。合同专用章不符合要求,需重新补盖。
备注:校就业指导中心只接收经过学院核查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学院核查过的协议书,校中心将不再进行二次核查,以免引起用人单位的反感。
四、补办换领
1、毕业生因《就业协议书》污损严重而需要重新换领的:持污损的就业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换领。
2、毕业生因遗失而需要重新补领的:填写《合肥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可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辅导员和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3、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但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书》的: ①用人单位提供同意解除协议的《解约证明》(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否则无效)。②《解约证明》交辅导员审核、签名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③持原就业协议书和解约证明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换领。
4、就业协议书发放给毕业生之后,中心剩余的协议书数量有限,毕业生在使用时应尽量避免污损、遗失。
5、办理与咨询地点:院行政楼一楼105室 电话:6215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