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学生重修课程申请表
年 月 日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
院别 | 专业班级 | ||||||||
申请课程(模块)名称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重修课程(模块)归属 院部教学办公室意见 (确定课程的学分、重修的上课时间及班级) | 重修课程(模块)的学分 | 重修的上课时间 | 重修参加的班级 | ||||||
签 名: 年 月 日 | |||||||||
重修课程归属院部 教学院长(主任)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教务处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注:1、申请重修的学生在开学后的第三个教学周内(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办理,逾期不予办理)按表格的先后顺序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后由课程归属院部的教学办公室负责将学生的重修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重修课程归属院部、教务处各保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