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夏,男,汉族,安徽黄山人,198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2007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绩溪县荆州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荆州乡监察专员。今年8月10日,受9号强台风“利奇马”影响,宣城市绩溪县东北部普降大到暴雨,受灾最严重的荆州乡3小时降雨量达96.5毫米,山洪爆发、道路冲毁。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遇重大威胁的关键时刻,李夏同志临危受命、抢险救援,在转移群众途中,突遇山体塌方,英勇牺牲,年仅33岁。
李夏同志出生于普通职工家庭,2011年9月通过公务员招考,到绩溪县长安镇工作。李夏同志对党忠诚,始终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无论在哪个岗位、做什么工作,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李夏同志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忘我工作,“工作交给李夏就放心”成为领导和同志们的共识。李夏同志扎根基层,一心为民,为群众办事随叫随到、随到随办,“有事情、找李夏”成为当地百姓的“口头禅”,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李夏同志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担任长安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期间,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问题线索75条,立案审查26起;在全县最偏远的荆州乡担任纪委书记半年内,办结6起审查调查案件。
李夏同志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群众危难时刻冲锋在前、勇于担当、英勇无惧、不怕牺牲,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忠诚的优秀品格,用宝贵生命践行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基层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楷模,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兵,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榜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主题教育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闯出新路,省委决定,追授李夏同志“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向李夏同志学习,学习他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他认真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的敬业精神,知重负重、攻坚克难,高质量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标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做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学习他心系人民群众、增进群众福祉的公仆情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学习他践行“三严三实”、坚持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观、政绩观、群众观、事业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李夏同志为榜样,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做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