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合肥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和合肥大学团委、学生会同意,拟于2024年6月召开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团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广大青年的寄语精神,按照从严治团的要求,不断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坚定信念、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做出新的贡献。
围绕全面建设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大学的总体
目标,深入推进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改革,团结广大青年同学参与校园治理、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发展、维护同学权益,切实保持和增强学生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助力广大青年学子成长成才,在第二个百年的时代潮流中,不负时代,不负韶华,在中国共青团成立百年之际,续写新的历史荣光。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合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并产生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3、听取并审议《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4、听取并审议合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大会的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工作
各班级要把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抓好,充分认识做好选举工作及推荐提名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选举程序与选举办法,在广大学生中传达本通知的精神,充分发扬民主,使广大学生关心并以高度负责人的精神积极参与这件大事。
(二)学代会代表的推荐提名及选举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合肥学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代表的推荐提名选举工作按照《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进行。
(三)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选举工作
根据《合肥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按照《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进行。
四、主要时间安排
【时间】5月22日
各班级选举单位开展本单位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工作。
【时间】5月23日
各班级选举单位向筹备委员会报送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时间】5月23日
筹备委员会对各班级选举单位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5月24日
下发对各班级选举单位学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批复意见。
【时间】5月24日至5月25日
各班级选举单位自行召开会议选举学代会代表。
【时间】5月25日
各班级选举单位上报学代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单。
【时间】5月25日
筹备委员会对各班级单位选举产生的学代会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5月26日
下发学代会正式代表名单,组织填写学代会代表登记表。
五、学代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院党委领导下,学院成立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我院党委副书记夏丹青担任,副组长由我院团委书记程越岳担任。
领导组下设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设在院团委。筹备委员会下设资审组、秘书组、提案组、会务组、宣传组等五个工作组,负责筹备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
六、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召开学代会是我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班级团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工作规范。学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要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大力宣传我院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工作成绩。
3.积极行动。广大青年师生要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正确行使代表权利,模范履行代表义务,积极为学院发展和青年成长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迎接我院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4.具体要求:所有参会人员需穿着黑色正装,佩戴团徽,佩戴代表证。每场会议开场前二十分钟进场等待。
附件
附件1: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附件2: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附件3: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代会筹委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