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合肥学院[2011]122号《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2-1条“课程(模块)考核方式采用学院制定的“N+2”形式进行,“N”是教学过程中的考核次数。针对每门课程(模块),N不小于3且不大于5。“2”中的“1”是课终考试,另一个“1”是课程笔记。具体课程(模块)考核方法由各系(部)确定,报教务处备案”之规定和院长办公会议的要求,五月二十一日至五月二十五日将开展为期一周的“N+2”过程考核课程的第一轮第五次专项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1、检查组工作会议时间:2012年5月17日下午14:00(南区行政楼二楼东会议室)
2、检查组进系部时间:2012年5月21日—25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组长与本组成员协商,并与相关教学系部沟通后确定。
二、 检查范围及内容
1、本轮检查前四次检查未通过或者未检查的以及上学期新增的实施“N+2”过程考核方案的课程。
2、检查组现场核查待查课程“N+2”考核方案(经系部批准,教务处备案)确定的全部“N+2” 过程考核课程原始材料(注:包括课终考试试卷袋)等;访谈授课教师;检查组成员填写检查表格和统计表格。
三、 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做好待查材料准备工作。
2、专项检查组进入各教学单位检查完毕后,检查组成员负责填报《合肥学院课程“N+2”过程考核检查表》和《合肥学院“N+2”过程考核检查统计表》,检查组组长负责收齐本组的检查表格和统计表格,审核检查组成员提交的统计表格并签名,汇总检查组成员意见和建议,撰写工作总结提交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检查结果送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公布。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