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中心),院直各部门:
接教育部《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名额
今年教育部下达我省省属高校申报限额为8项。我院申报名额为1项。
二、申报要求
1.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申报推荐的入选必须具备《“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各项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学校将进行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3.请登录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有关电子表格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请各系(院、部、中心)、院直各部门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并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28日前将申请者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院人事处,经人事处、科技处和教务处共同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上报名单后,提交申报材料一式11份。
科技处 教务处 人事处
201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