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1-2012学年度教师课时酬金已分学期实行预发。请各教学单位尽快填报“合肥学院2011-2012学年度教师课酬核发表”(表格样式必须统一,见附件),填报时请严格按照教务处认定的课时核算汇总,分别按校内专任教师、行政兼课教师(含辅导员、实验员兼课、人才租赁人员等)、校外聘任教师、外籍教师超课时四类人员填报。各教学单位务必于7月6日将《合肥学院2011-2012学年度教师课酬核发表》(经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相关支撑纸质材料(包括教学执行计划、工作量统计表等)报教务科(逾期责任自负),由教务处审核后统一转交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rsc@hfuu.edu.cn,邮件主题请加上教学单位名称,以便于查收。
注:
1、职称晋升人员,2011-2012学年度第1学期按原职称标准计算,2011-2012学年度第2学期按晋升后职称标准计算;
2、教学单位行政兼课人员课时上限为288课时,院直行政部门兼课教师课时上限为216课时,超上限部分需附报告,未经院领导批准前不计算课酬;专任教师300至600课时之间课酬按超课时标准计算,其余按正常标准计算;
3、为便于填报,现将2011-2012两学期已预发课酬附后(见附件);
4、校内教师要求由教师归属教学单位报送,所授课单位主动提供相关授课材料(负责人签字盖章);校外教师由所授课单位报送。请相互沟通协调,防止漏报或重复报送;
5、同时填报《2011-2012学年度行政兼课人员超课时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经院分管领导审批的详细报告。
人事处 教务处
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