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9-14浏览次数:215

各系、院直有关部门:

学校搬迁工作已顺利完成,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于918日上午1015分,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请以下人员准时参加,特此通知。

参会人员:

1、院领导;

2、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

3、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人、基础教学与实验中心负责人;各系主任、教学副主任、实验室主任;

4、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教务处

201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