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235号)、《关于组织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先进功能膜材料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23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先进功能膜材料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水科学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具体内容见附件1;先进功能膜材料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先进功能膜材料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
1.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先进功能膜材料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相关要求,提出项目申请后计入限项。
2.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先进功能膜材料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相关要求,提出项目申请后计入限项。
3.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的申请人,不再支持立项。
三、时间要求
1.请申请人7月25日后注册并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应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请申请人在2023年8月7日前将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申报书初稿(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将按照要求对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最终应在2023年8月16日16:00前在系统中提交申请书。
3.申请人应在2023年8月17日16: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系统下载打印,A4幅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胶装)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
四、联系方式
杨伟,地址:行政楼410
陈朝明,地址:行政楼409
邮箱:kyc@hfuu.edu.cn
科研处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水科学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
2.先进功能膜材料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
3.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申报书(模板)
4.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