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直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以及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学位[2003]1号)要求及《关于做好201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皖学位秘[2015]3号)精神,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我院生物与环境工程系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进行评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要求、公正合理”的原则,经审核评议并报经院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生物与环境工程系食品质量与安全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旅游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原授予理学学士,现根据办学特点并报经院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改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