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职责

时间:2022-09-14浏览:594设置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教育厅关于高校定点帮扶相关工作的部署安排。

  2.负责组织拟订学校定点帮扶的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与学校其他部门共同起草学校定点帮扶的各类综合性材料、工作总结、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与学校其他部门协调组织召开学校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确定会议时间、议程等。

  3.负责学校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决策部署;负责与上级单位、帮扶县、帮扶村进行衔接,做好精准帮扶组织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通报定点帮扶工作的进展情况。

  4.根据学校要求,协调全校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全校相关单位对“帮扶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协调有关帮扶资金等的使用和管理。

  5.根据有关规定协调管理帮扶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学校帮扶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6.负责校内校外帮扶工作的资料收集、报送工作;负责帮扶工作的宣传、传播信息、交流经验等工作。

  7.完成学校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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