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2015年元旦放假、本学期期末、新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3作者:设置

各系部、院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假期安排的通知和学院教学安排,现将元旦放假和本学期期末、下学期开学、寒假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201511(周四)至3日(周六)放假调休,不安排教学活动,14(周日)正常上班,执行12(周五)的教学活动。

22015116前各系完成考查课程的考试工作,119121,全校统一安排期末考试。考试期间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等部门会同各系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考试纪律,狠抓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考试事故发生,为学生创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竞争环境。125前任课教师完成阅卷、试卷分析、课程总结及成绩录入、打印、归档等工作。

312631,学生放寒假。教职工129228放寒假。下学期31(周日)起全院教职工开始上班。323日学生报到注册、领教材,34(周三)正式上课,34310安排课程补考及期初教学检查,各系要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安排。

4、期末和寒假期间要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注意防火、防盗、防冻、防意外事故发生及用电安全,确保假期中人身、财产安全。依据“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卫部门于放假前组织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需要安排工作或值班的单位,于放假前及时将值班安排情况报院长办公室和保卫处,以便统一管理和落实安全保卫等措施。

5、学生公寓要妥善安置好学生物品行李,确保安全。后勤等有关部门要利用假期及时做好各项常规维修工作,确保下学期教学、生活、工作等正常运转。

6、学院组织安排值班工作,参加值班人员名单和有关要求请见校园网公布的值班安排表。值班人员按值班要求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学院将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

7、学院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寒假期间,全体师生员工要积极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要注意假期往来途中的安全,按时返校。

 

                                                                                合肥学院

                           20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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