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院系部、院直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内涵建设,大力弘扬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以下简称三育人)的先进事迹,强化广大教职工的师德修养和育人意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合肥学院“三育人”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11月初在全院开展“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11月30日前评选结束。具体评选办法见(院办发【2009】18号文件)。
附件
1、院办发【2009】18号文件
2、合肥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合肥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