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各专业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5-31浏览次数:305

各教学单位:

为迎接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进一步落实学院办学定位,加强专业建设,建立并明确各专业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及岗位,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依据本科教学审核(合格)评估对教学质量的要求,结合学院教学管理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现拟定《合肥学院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责任岗位》。

各系以专业为单位填写《合肥学院*****专业建设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责任岗位》,如有各级各类特色培养模式的专业请单独填写。公共教学部分以学科为单位(如数学、物理等)填写,参照各项指标,以本学科教学组织的实际情况确定主要教学环节,明确相关质量标准及责任岗位。

思政部、公体部、基教中心参照《合肥学院**部(中心)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责任岗位》中的各项指标,以本单位教学组织的实际情况确定主要教学环节,明确相关质量标准及责任岗位。

《合肥学院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责任岗位》已发送至各教学单位主任邮箱。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教学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相关会议记录、系部文件等材料可留存为评估材料),并于2013 71日前将纸质版送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学监控与评价科(行政楼322室,联系人:徐娴,电话:62158054);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科邮箱:zjbpjk@hfuu.edu.cn

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反映。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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