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中心:
为如期完成中央、省、市财政支持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在11月底完成资金支付,根据院领导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院申报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的项目已获批准,请各相关系、部、中心必须在
2、各系部负责人对本系部需要上报的每个项目都须明确指定项目负责人,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到底,直至项目完成。因临近暑假,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3、凡本年度有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系、部、中心领导要高度重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一旦项目招标程序完毕,必须抓紧时间签订合同并与中标商家及时联系,提前整理出实验室仪器设备安装场所,依据合同及时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流程,以便及时支付财政资金,否则,因无故延期项目实施造成资金不能及时支付而被政府收回的,要追究责任。
4、各相关系、部、中心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合同实施和验收,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如确需变更,须经院领导审批或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通知
教务处 财务处 公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