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已经通过并开始试行,近期将发放部分绩效工资。教务处已对本年度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发过预通知,现请各单位于2013年11月7日中午12:00前报送统计表(纸质、电子)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材料发至kch@hfuu.edu.cn,纸质材料必须填写统计人姓名并由系(部、中心)主任签字盖章。
所有的填报表祥见附件,填报时请严格按照《合肥学院绩效工资实施试行办法》及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师教学任务填报,务必做到填报准确。凡由教学单位核算不准确而造成的课酬发放错误,将由教学单位承担责任。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