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
一、检查内容
1、常规检查
重点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按照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活动以及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听取汇总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
2、专项检查
按照年初教学工作会议部署,今年作为全面启动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年,请各系(中心)对照《合肥学院关于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检查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参照《合肥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找出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标准”提出修改建议,迎接明年学院的检查考评。
二、检查方法
本次期中检查采用系(部)自查和学院抽查相结合,以各系(部)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可分为教师、教研室(实验室)自查自评、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等。
三、检查要求
1、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是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系(部)要充分认识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本系(部)的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出期中教学检查的实施方案,全面、负责地做好各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系(部)在检查结束后,予以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安排、落实、检查的总体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纸质总结经系主任签字,于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