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学校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提交检查材料,同时展示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特色的支撑情况,于12月9日前向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和成果展示(详见附件4,如利用网页展示需提供网址链接)。国家级项目只检查,不验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提交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逐项检查。
四、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需报送的材料:(1)汇总表(见附件5,以系部为单位上报);(2)正在进行中的各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2);(3)已到期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见附件1、3、4);(4)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
五、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各类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项目负责人需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2008年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今年必须全部结题,不结题的作撤项处理。2008年以后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经申请可延期一年结题,已到期未结题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
4.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教务处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