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合肥学院2014年辅修双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为确保辅修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本学期辅修缴费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2014年辅修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缴费标准
辅修专业采取学年缴费修读的方式,收费标准为:
辅修专业 | 辅修录取人数 | 收费标准(元/学年) |
会计学 | 140 | 1680 |
金融学 | 140 | 168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1 | 1680 |
应用心理学 | 46 | 1680 |
三、缴费安排
1、缴费时间:
2、缴费方式:
银联卡;
3、缴费地点:
校内外录取学生均须到合肥学院二期行政楼(32号楼)一楼学生事务中心缴费;
四、重要提示
1、缴纳辅修学费之前需保证主修学费已交;且辅修学费不予申请贷款。
2、未按时缴费的同学,将中止其辅修专业的修读资格。
3、学生缴费后,一律不退学费。
4、教务管理系统的报名表开课后由指定人员统一办理。
5、主修专业未获得学位,不得申请辅修学位。
6、辅修专业若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不再授予辅修学位,只发放辅修专业证书。
五、听课证发放、注册手续时间和具体上课时间由开设系另行通知。
合肥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