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教务科发布时间:2021-10-18浏览次数:1896

各教学单位:

为了维护好学校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根据《合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切实做好2021年下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内容

下半年理论学时数、实验学时数、实践学时数、第二课堂学时数、认知实习学时数、管理工作量。

二、具体要求

1、请于20211027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jwk@hfu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教务处教务科。

2、第二课堂工作量明细表发往sjjxk@hfuu.edu.cn。电话62158062,联系人:宋老师。

三、注意事项

1、在职类别:本校教师请填“校内”、外聘教师请填“外聘”。

2、工作单位:填所在学院或部门,不要填写原来的系。

3、各学院所有专业、系请合并后统一上报,不要分开报送。

4、教师姓名:教师姓名填报,请不要加空格

5、为避免重复计算、漏报等问题,所有的课时均以课程归属单位汇总上报。

6、为避由于教师同名导致核算错误,请务必要填写校内教师的一卡通号码


附件1:2021年下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样表.xlsx

    2:2021年第二课堂教师工作量明细表.xls

    3:2021年下半年课时核算依据-系统导出.xlsx

 

教务处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