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具体实施方案

发布者:教务处教务科发布时间:2022-01-07浏览次数:10294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合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合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1级本科学生申请调整专业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转专业应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进行;

2)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学校鼓励学生调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学习;

3)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在修业年限内只能调整一次专业;

4)转专业申请须由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自愿提出;

5)调整专业针对一年级学生;

6)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籍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2)学习目的明确,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标准;

4)下列情况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及拟转入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

1因疾病等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经县级二甲医院出具证明,身体条件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或达不到相应专业资质认证要求的;

2因招生等政策变化,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学生原就读专业调整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学生在校学习未满一个学期。

2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互转的。

3当年的招生章程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4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6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7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8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转专业情况的。

三、工作流程:

1、各学院根据培养条件和学生需求确定各专业调入计划,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计划进行核准,核准后统一公布。

学生根据公布的专业及接收人数计划表(见附表),填写《合肥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同意转出后,向拟转入学院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加盖原所在学院公章的学生成绩表)。

2、接收的学院在接到学生转专业申请后,须对相关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告知学生本人拟转入专业须补修的课程(模块)及学分,对可予置换的课程(模块)及学分进行认定,并经学生确认。

3、各转入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考核(具体考核方案详见附表),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汇总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后的申请表及学生成绩表提交至教务处复核。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颁布文件,传达至各学院,由各学院向相关学生发告知书,通知学生去新专业学习。

四、学籍管理

转入学生原则上应插班就读,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转入学院应有专人及时做好转入学生课程(模块)修读指导等工作。

五、转专业学生学费应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六、艺术类专业、“专升本”、“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的学生因招生的特殊性不适用本办法。

七、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办理事项

1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19教学周周五(20221月7日)

公布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及考核方案

2

报名时间截至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1教学周周二

学生向各学院教学办公室递交转专业材料

3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1教学周周三

各学院汇总申请转入学生名单,通知学生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4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1教学周周四至周五

各学院根据需要组织考核

5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2教学周周一

各接收学院确定并公布拟接收学生名单

同时送名单及支撑材料至教务处教务科

6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2教学周周二

教务处对各学院所报材料进行汇总、复核

7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2教学周周五

确定2021年度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8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34教学周

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颁布文件,告知各学生所在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去新专业学习

注:时间参照2021-2022学年教学日历,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及不影响相关学生的学业,请各相关学院、相关学生严格按照此通知的时间节点办理转专业事项,逾期将不再办理。特此通知。

2021级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统计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本专业尚可接收的

学生人数

考核形式(详细内容见附件)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2

面试(考查专业综合知识)

机械电子工程

8

面试(考查专业综合知识)

通信工程

18

面试(考查专业综合知识)

电子信息工程

18

面试(考查专业综合知识)

自动化

6

面试(考查专业综合知识)

智能制造工程

8

面试(考查专业综合知识)

车辆工程

6

面试(考查专业综合知识)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网络工程

5

考试(机试)+面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考试(机试)+面试

智能机科学与技术

8

考试(机试)+面试

软件工程

10

考试(机试)+面试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10

考试(机试)+面试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12

笔试+面试

应用统计学

8

笔试+面试

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

土木工程

15

如超过可接收人数,则依据第一学期工程应用数学A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接收(若成绩并列的则参考工程应用数学C成绩)。

建筑学

8

如超过可接收人数,则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素描加试考核,根据加试考核成绩排名结合本专业接受人数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

智慧交通

5

如超过可接收人数,则依据第一学期工程应用数学A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接收(若成绩并列的则参考工程应用数学C成绩)。

交通工程

10

如超过可接收人数,则依据第一学期工程应用数学A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接收(若成绩并列的则参考工程应用数学C成绩)。

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

环境工程

10

面试

生物工程

5

面试

食品科学与工程

15

面试

食品质量与安全

10

面试

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15

面试(考核条件须遵循《合肥学院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院行政【2017】204号文件)

能源化学工程

15

面试(考核条件须遵循《合肥学院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院行政【2017】204号文件)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15

面试(考核条件须遵循《合肥学院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院行政【2017】204号文件)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15

面试(考核条件须遵循《合肥学院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院行政【2017】204号文件)

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

0

产品设计

0

环境设计

0

艺术与科技

0

视觉传达设计

0

动画

0

经济与管理
学院

经济学

5

笔试、面试

国际经济与贸易

5

笔试、面试

经济工程

5

笔试、面试

投资学

5

笔试、面试

金融学

15

笔试、面试

会计学

15

笔试、面试

工商管理

5

笔试、面试

财务管理

8

笔试、面试

供应链管理

5

笔试、面试

物流管理

5

笔试、面试

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

汉语言文学

20

笔试+面试

新闻学

18

 笔试+面试

网络与新媒体

5

 笔试+面试

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3

面试(具体见考核方案)

学前教育

2

面试(具体见考核方案)

应用心理学

1

面试(具体见考核方案)

外国语学院

朝鲜语

2

面试

德语

10

面试

英语

2

笔试加面试

日语

4

口试

旅游与会展
学院

旅游管理

5

面试

会展经济与管理

5

面试

酒店管理

5

面试

 

 

                                                                                                                                                                             教务处

二〇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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