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高〔2014〕18号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要求,各类获批的省级项目需提交项目任务书。学校教务处于2015年1月26日发出预通知,现再次提醒各项目负责人注意查看转发通知中的附件,按照文件要求(不同类别项目具体要求不同)撰写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并在2015年3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档发至信箱jyk@hfuu.edu.cn。
转发教育厅通知:http://www.ahgj.gov.cn/72/view/3055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