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合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22年下半年教师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内容
下半年理论学时数、实验学时数、实践学时数、第二课堂学时数和实验室管理工作量。
二、具体要求
1、请于2022年11月2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jwk@hfu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教务处教务科313室。电话:62158061,联系人:章老师。
2、请于2022年11月2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sysjsc@hfu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615室。电话:62158351,联系人:徐老师。
3、请于2022年11月2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5电子版发送到sczx@hfu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创新创业教育处(33号楼)610室。电话:62158349,联系人:王老师。
三、注意事项
1、在职类别:本校教师请填“校内”、外聘教师请填“外聘”。
2、工作单位:填所在学院或部门,不要填写原来的系。
3、各学院所有专业、系请合并后统一上报,不要分开报送。
4、教师姓名:教师姓名填报,请不要加空格。
5、为避免重复计算、漏报等问题,所有课时均以课程归属单位汇总上报。
6、为避免因教师同名导致核算错误,请务必要填写校内教师的一卡通号码。
附件2:合肥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量计算细则(试行).docx
附件3: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核算样表(理论、实验和实践)-教务处.xlsx
附件4: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量计算样表-实验室建设处.xlsx
教务处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创新创业教育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