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与教学运行管理规范要求,本学期学院期末统考在教学第20周进行。现将统考安排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排考原则:第一天上午“大学英语”;第二天上午“高等数学”;
2、统考周各行政班原则上排考不少于3门,每天不超过一门;
3、考试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4、需参与认知实习的专业可按照计划合理安排课程考试,不参与统考周排考;
5、请各教学单位在6月13日(18周周二)前将本单位的统考周考试日程(按模板填写)报教学运行科周利明(zhoulm@hfuu.edu.cn)。
请各单位做好统考周的合理安排及考场纪律的严格管理, 保障期末教学顺利运行,谢谢!
附: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统考周期末考试安排模板
2023年6月9日